茂名南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1年11月3日12时46分许,茂名南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苯乙烯工程项目建设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事故发生后,茂名高新区管委会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请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依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复,市政府于2022年1月10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经市政府批复后,事故调查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应急管理局)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
茂名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第三条规定,组织成立了茂名南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各相关单位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3年2月10日,茂名高新区管委会依法组织成立事故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柏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应急局局长吴国平同志担任,成员由区纪工委、区办公室、区城建局、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工委会等单位的有关同志组成。评估组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批复的《茂名南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逐项对照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评估事故责任单位、相关企业和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罚建议等落实情况。评估组深入事故现场,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整改资料台账、调取事发企业资料核查和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分别对责任追究、事发企业和明确中央驻茂企业属地监管主体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评估组现场进行了反馈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二、总体评估意见
2022年5月茂名南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苯乙烯工程项目已结束,各参建单位已撤场。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细致、机械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和中央驻茂企业属地安全生产监管主体不清晰等问题,评估组认为:
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已被处理,各参建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对安全生产进行了加强和完善,以此案例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人员安全意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此外,也明确了高新区管委会对茂名南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明了《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具体如下表。
1.对《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对《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各参建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茂名南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及时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
(2)广东国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单位,较好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理工作,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了审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单位,基本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二是较好地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了安全操作规程。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作业的安全管理。四是加强工程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准入,报验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场,并对其安全性能进行定期检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杜绝设备带病工作。五是对本单位施工作业人员的准入严格把关,特殊工种报验,入场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特种工种进行考核上岗,并以此案例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从本质上杜绝了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
(4)山东恒瑞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以此案例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对安全风险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逐项进行再评估,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人员考核,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5)湛江市鸿超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吊车租赁单位,组织对施工现场正在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对有问题的机械设备,进行修理或清场。认真组织学习事故案例,提高人员安全意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明确中央驻茂企业属地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经过高新区管委会与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有关事项的情况》(茂办字〔2022〕62号),明确了高新区管委会对茂名石化化工分部和化工液化气站、南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
四、评估结果
评估组认为,《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已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参建单位的整改措施已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明确中央驻茂企业属地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已落实。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施工单位对分包商的管理有待加强,如施工单位缺少设备出租单位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对分包商人员进场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够彻底,未能做到进场人员事故警示教育全覆盖;二是设备出租单位对设备的维护保养责任有待加强。
六、工作建议
鉴于苯乙烯项目于2022年5月已撤场,现提出以下建议:高新区城建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建设项目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所有施工人员进场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做好设备出租单位对设备的维护保养。
茂名南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