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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高新区茂名市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5·2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13 10:11:11来源:茂名国家高新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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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5日6时40分许,茂名高新区茂名市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区内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请茂名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依程序报请茂名市人民政府批复,茂名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20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经茂名市人民政府批复后,事故调查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应急管理局)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

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第三条规定,组织成立了茂名高新区茂名市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5·2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现根据检查情况评估如下:

一、评估概况

2024年9月3日,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法组织成立事故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吴国平同志担任,成员由高新区办公室、高新区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茂名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工会等单位的有关同志组成。2024年10月11日,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察访、现场抽查等方式,重点对高新区相关部门在落实事故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党纪政务处分、责任单位行政处罚等情况进行了核查与评估,现场检查了高新区相关部门事故整改落实台账,抽查了高新区同类企业吸取事故教训情况。从总体上看,高新区对该起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已落实。

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李某锐,茂南区荣华汽车运输服务部经营者,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已对其作出处33068.88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但李某锐未按时缴纳罚款,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已向电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茂名市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已对其作出处3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已足额缴纳,已结案。

(三)刘某彬,茂名市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已对其作出处30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已足额缴纳,已结案。

(四)杨某伟,高新区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负责高新区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区纪工委已对其进行提醒约谈。

(五)高新区城乡建设局已向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书面检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茂南区荣华汽车运输服务部,事故发生后运输经营活动已停止。

(二)茂名市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一是完善《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与运输承包商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二是多次召集运输承包商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强调车辆维护保养、车辆进出登记、人员安全培训等内容的重要性。三是强化外运入站人员培训教育,对外运入站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增强外运入站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四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承包商落实隐患整改。在卸料区域设置安全指挥岗派专人指挥自卸车进行卸货,确保升斗卸料安全。六是在卸料区域设置“禁止连续升斗卸料”警示标志,提醒司机遵守卸货安全操作规程。

(三)高新区城乡建设局。一是印发了《关于<茂名高新区茂名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5.2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情况的通报》,以此案例对管辖企业、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二是组织开展后翻式自卸车隐患专项排查行动,对后翻式自卸车进行全面摸查,共计出动18人次,检查企业6家次。三是督促混凝土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检查混凝土企业10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所有问题已整改闭环。

(四)走访同类企业情况。评估组走访辖区从事加工、销售商品混凝土的茂名市弘基建材有限公司,通过查看资料台账、问询和现场核查等方式,该公司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在承包商管理、外来人员培训教育、自卸车操作规程、现场卸车管理等方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四、工作建议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茂名高新区茂名市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5·2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一年以来高新区未发生类似生产安全事故。建议高新区城乡建设局继续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事故发生。


茂名高新区茂名市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5·25”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