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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06 08:05:00来源:茂名国家高新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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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56日—5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茂名基地综合楼四楼,邮编:525000,联系电话:0668-26616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广东茂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茂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评机构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位于茂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整改公共管廊(鲁众华段、华隆段、奥克二期段)、完善公共管廊(独屋段敷设管道)、新建公共管廊(创园路段、国信产业园段新建管廊)、整改火炬气管道(重新敷设火炬气管道)。新建公共管廊长约1680米,占地10644平方米,总构筑物面积17252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处理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扬尘、焊接烟尘、除锈粉尘、防腐有机废气。

拟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采取合理化管理、洒水降尘、遮盖建筑材料、分段作业、择时施工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采用加篷盖、降低车速、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等措施;焊接时采取防护箱进行保护,碰死口焊缝、打底焊采用手工电弧焊上向焊法,填充和盖帽采用手工电弧焊下向焊法,返修焊接部位采用手工电弧焊方式,减少焊接烟尘排放;采用环保防腐漆,以减少有机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主要为阀门、法兰等密封线密封点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清管氮气吹扫废气、维修防腐有机废气。

拟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动静密封点定期开展LDAR检测;吹扫废气进入化工分部火炬系统处理;维修检测破损处需重新防腐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泥浆废水、管道清管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泥浆废水经泥浆收集池处理,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要求,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绿化灌溉;管道清管试压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绿化灌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内现有设施处理。

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三、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车辆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保养和维护;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对周边敏感点采取临时性的降噪措施,如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

运营期:无噪声排放。


四、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焊条、焊渣、废防腐涂料桶、废涂料刷、废沾油防渗材料、清管废渣、废土方、混凝土废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废焊条、焊渣、清管废渣交专业回收单位处理;废防腐涂料桶、废涂料刷、废沾油防渗材料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土方与混凝土废料均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主要为对补口进行防腐后的产生的废防腐涂料桶、废涂料刷、废清管球,有承包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带走,交有资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