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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后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19 08:05:00来源:茂名国家高新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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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2025514

批复名称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建设单位

广东茂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茂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评机构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规模

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位于茂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整改公共管廊(鲁众华段、华隆段、奥克二期段)、完善公共管廊(独屋段敷设管道)、新建公共管廊(创园路段、国信产业园段新建管廊)、整改火炬气管道(重新敷设火炬气管道)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茂名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茂南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茂名基地综合楼四楼,邮编:525000。联系电话:0668-2661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