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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关于新建化工分部至高新区化工园区环氧乙烷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后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4 10:06:53来源:茂名国家高新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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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202564

批复名称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建化工分部至高新区化工园区环氧乙烷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建设单位

茂名石化南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茂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片区

环评机构

广电计量评价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规模

新建化工分部至高新区化工园区环氧乙烷管线项目位于茂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片区,项目主要建设环氧乙烷输送管线(含伴冷管线)及配套设施,其中现有环氧乙烷罐区附属的泵区及冷冻单元改扩建区域、新建管架以及厂内输送管线位于茂名石化化工厂区内,厂外输送管线依托高新区化工园区公共管廊敷设。管线走向为:新建环氧乙烷管线出茂名石化化工厂区环氧乙烷罐区界区后,经新建管架后依托茂名石化化工厂内4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南面管廊,从东至西接上13号路管廊出茂名石化化工厂区,再沿高新区化工园区莱茵大道段管廊向东侧敷设而后向北敷设,再向西敷设至园区企业(广东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佳化化学(茂名)有限公司、广东华锦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茂名市红福化工化学有限公司)厂界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茂名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茂南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茂名基地综合楼四楼,邮编:525000。联系电话:0668-2661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