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石化茂名分公司化工区液氨系统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月20日—1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茂名基地综合楼四楼,邮编:525000,联系电话:0668-26616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石化茂名分公司化工区液氨系统优化项目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建设地点 |
中石化茂名分公司化工厂区储运部 |
环评机构 |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茂石化茂名分公司化工区液氨系统优化项目位于中石化茂名分公司化工厂区储运部。项目拟拆除液体化工罐区西南角原有碱罐组和酸罐组,新建2×100立方米液氨卧罐组、2×100立方米氨水卧罐组、1个100立方米氨气吸收罐、1座7米×6米×4.5米压缩机棚、1个氨水调和区、2个液氨卸车位,年周转液氨3745吨,年制备、周转氨水153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处理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氨水储罐及氨水管道输送过程中挥发的氨气、液氨卸车废气、液氨储罐非正常工况废气。 拟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包括:氨水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采用氨雾吸收罐处理后通过1立方米氨雾吸收罐阀门无组织排放;液氨槽车液相口出来的液氨经卸车鹤管与屏蔽输送泵输送至液氨储罐储存,项目卸氨鹤臂管与储罐连通,处于密封状态,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氨气;事故状态时液氨储罐经紧急泄压阀门排放,阀门与100立方米氨水吸收罐连接,经氨水吸收罐处理后再经氨雾吸收罐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定期检测管线、密封点等设备,发现泄漏不严处,立即停产检修更换相关设备,减少无组织排放。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新增冷却系统排污水。 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项目防火堤及围堰内的初期雨水经过水封重力流流入分流井,再流入新建4米×4米×4米初期雨水提升池(设两台提升泵),和地面冲洗废水、冷却系统排污水一起依托茂石化化工厂区污水处理场处理。 (三)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罐区及装卸区地面拟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层建设,抗渗混凝土等级不低于P6,可有效防控对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影响。 (四)噪声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机泵、压缩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选低噪声设备、基座减振、泵设置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措施包括: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液氨、氨水、氨气、废机油等,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情形主要为废气事故排放、风险物质泄漏及火灾事故伴生/次生污染。 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罐区地面做防渗硬化和防腐蚀处理,罐区设置围堰及防火堤,围堰与污水管网相通,事故废水通过围堰、事故槽收集回用灭火或经排水管道通向化工厂区事故应急池;罐区设高低位报警和火灾报警系统,设消防设施及移动式灭火器;液氨罐区设固定水喷淋系统;氨水调和区设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安全联锁装置,车间视频监控;氨水调和区配置相应堵漏、洗消、应急监测及安全防护应急物资,管道材质采用加厚设计,并配套泄漏检测联锁装置;液氨装卸区设置气体浓度监测仪、喷淋设施等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定期对储罐进行全面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