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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高新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2 21:02:03来源:茂名国家高新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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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快推进法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好心”平安茂名、法治茂名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结合《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构建依法行政工作体系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2021年,我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情况,进一步明确分管人员和工作责任,将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到全区的工作部署中,印发落实《茂名高新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茂名高新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讨论2021年度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定期对各部门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进一步明确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确保法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安排,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把法制学习纳入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制度

  1.我区坚持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规范有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按程序制定文件,严把质量关,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拟定质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各部门填报我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目录,掌握重大行政决策的对外公布情况,确保决策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2.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组织人员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序;加强各股室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重点发布环境保护工作动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内容,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3.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制度性障碍,着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我区对近年来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证明等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并严格按负面准入清单要求,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如对企业集团核准登记;设立分公司备案;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等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取消等。

  (三)增强法治信仰,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1.增强我区干部职工的法治信仰,不断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观念。继续深化法治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注重把学法和培养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提高我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2.推动普法活动下基层、进厂企。我区生态环境分局针对近几年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多发,违法排污频发的现象,组织对重点企业进行了法制宣讲课,同时,结合送法下乡进企业活动,组织对园区的基层企业进行法制教育,合计超过180多家(次)涉产污工业企业的代表参加了学习,通过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等重点环境保护法律,结合案例分析,有效提高了企业学法、知法、守法意识。

  (四)以法治促服务,提高法治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在确保审批质量的前提下,我区通过采取简化审批材料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环评文件审批时限由法定的报告书60个自然日、报告表30个自然日分别压减至2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法定公示时间、技术评审和按照法律法规需召开听证的时间不计在内),为企业节约了时间成本。

  2.积极配合环评审批事项承诺制改革。我区在推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的承诺制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实现监管部门从传统的集权管制向现代的契约化管理方向转变。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了我区行政执法行为,并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4.依法查处市场监管违法案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市场安全与公平正义。特别是加大对制假售假、销售不合格食品、侵犯知识产权方面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立案查处案件总计13宗,结案6宗,其中食品案件7宗,广告类案件2宗,特种设备案件4宗,罚没3.82万。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二、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我区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不断加强组织保障。通过专题会议,谋划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严格责任落实。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全面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我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时不能做到面面俱到。对于问题不能逐条逐项列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针对性意见仍不足。

  二是由于各类考核督查任务重,规范流程时间长、环节繁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动力尚不足。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区将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思想,不断增强依法治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造法治、廉洁、服务型政府机关。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新台阶。2022年我区将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对标对表查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法治工作制度和机制。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评价,推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法治意识。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决策、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进一步完善集中学习制度,推进干部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创新意识,努力提高法治工作水平,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为茂名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法治,加强执法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职业道德和法律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深入开展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加强督察、督办、考核、问责机制建设,推动我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茂名高新区的宣传载体作用,多举办法制讲座等手段,积极推动普法进校园、入厂企,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